您好,欢迎访问重庆市报废汽车回收服务中心官方网站!我们专业从事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及咨询服务,废旧零部件交易和其他废旧物资回收等业务。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重庆报废汽车回收
报废汽车回收服务中心
专业重庆报废汽车回收
重庆汽车解体厂
重庆汽车报废回收解体专家
重庆回收报废汽车
重庆最好的报废汽车回收公司
九龙坡区报废汽车回收公司
报废汽车回收电话
重庆收报废汽车多少钱
重庆收报废汽车哪家好
重庆市报废汽车回收服务中心
联系人:崔总
手机:15923355528
零配件销售电话:13883400744
网址:www.cqqchs.cn
重庆最好的报废汽车回收公司
重庆报废汽车回收
行业动态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是:网站首页 >> 重庆报废汽车回收服务中心 >> 行业动态
新版报废机动车回收方法
发布时间:2019/9/2   来源:重庆报废汽车回收服务中心   阅读:7323

5月6日,国务院公布《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新版办法明确,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利用报废机动车“五大总成”和其他零部件拼装机动车,禁止拼装的机动车交易。新版办法将自2019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国务院于2001年6月16日公布的《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也将同时废止。

新版办法要求

新版办法明确规定,取得报废机动车回收资质认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具有符合环境保护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要求的存储、拆解场地,拆解设备、设施以及拆解操作规范;具有与报废机动车拆解活动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

汽车回收

办法要求,拟从事报废机动车回收活动的,应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的部门提出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的部门应当依法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颁发资质认定书;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资质认定并书面说明理由。

办法称,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要求机动车所有人将报废机动车交售给指定的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对回收的报废机动车,应当向机动车所有人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收回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注销登记,将注销证明转交机动车所有人。

同时,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不得拆解、改装、拼装、倒卖疑似赃物或者犯罪工具的机动车或者其发动机、方向机、变速器、前后桥、车架(以下统称“五大总成”)和其他零部件。

新版办法处罚条例

办法规定,未取得资质认定,擅自从事报废机动车回收活动的,由负责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的部门没收非法回收的报废机动车、报废机动车“五大总成”和其他零部件,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在5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违法所得不足5万元或者没有违法所得的,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负责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的部门没收非法回收的报废机动车、报废机动车“五大总成”和其他零部件,必要时有关主管部门应当予以配合。

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对回收的报废机动车,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注销登记并将注销证明转交机动车所有人的,由负责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的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汽车回收公司

办法还明确了三大违法情形,由负责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的部门责令改正,没收报废机动车“五大总成”和其他零部件,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在5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违法所得不足5万元或者没有违法所得的,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资质认定书。

办法明确,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对回收的报废机动车,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注销登记并将注销证明转交机动车所有人的,由负责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的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对于利用报废机动车“五大总成”和其他零部件拼装机动车或者出售报废机动车整车、拼装的机动车的,办法明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予以处罚。(文:太平洋汽车网 韩蕊)

 
本文网址:http://www.cqqchs.cn/News_Show1.asp?id=135
上一篇: 汽车报废回收多少钱_汽车报废回收价格
下一篇: 报废汽车回收新规定来了 家有旧车的来看看!
重庆报废汽车回收公司
重庆报废汽车回收电话
Copyright 2017 All Rights Reserved  重庆市报废汽车回收服务中心    联系人:崔总    手机:15923355528    零配件销售电话:13883400744
网站备案/许可证号:渝ICP备17001430号-1    网址:www.cqqchs.cn    网站制作/SEO优化:亿数在线  重庆做网站建设的公司
.............